山西省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来源: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于:2022-05-02
为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经评估,老旧装置工艺或设备列入国家相关淘汰目录以及存在其他无法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淘汰退出;评估为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立即完善安全、设备和工艺管理措施,改造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设施,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评估为较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限期落实必要安全管控措施;评估为一般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结合检维修计划整改。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全面自评,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各自职责对深度评估发现的风险隐患跟踪督办,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盯到底,确保“一装置一策”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韩金萍